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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鄭州2月10日電 記者張亮 趙紅旗通訊員陳鵬濤 民告官案件開庭時往往見不到“官”。記者今天從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得到證實,如果出現這種現象,依照鄭州市委辦公廳票貼、市政府辦公廳近日聯合下發的推進依法行政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的意見,“官”將被追究行政責任,最重的將被免職。
  據鄭州中院副院長李廣湖介紹,2008年以來,鄭州共有60多個行政機關的行政首長未出庭應訴,法院向這些單位發出的司法建議書僅有一半得到回應。這種現象引起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網站優化關註。
  意見明確,在行政訴訟過程中干涉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行政審判權的;拒不簽收襯衫行政訴訟法律文書的;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應訴或者接到法院行政首長出庭通知後,行政首長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應訴,不履行舉證等法定義務導致行政訴訟案件敗訴的等情形,參訴行政機關應當承擔行政責任。
  (系統家具原標題:鄭州告官不見官最重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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